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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16 23:2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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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马古道 发表于 2019-03-16 22:55
法律是没有强制,但是法律不外乎人性。即使不强制作为儿媳也应该自觉进行协助赡养义务。
等到哪天你老了,你的儿媳对你不管不问一脸冷漠还干涉你的儿子对你进行赡养责任的时候,你就能感受到个中滋味了。
赡养的标准本身没有法律规定,给你丰厚的食物与尊重是赡养。把你扔在一个小黑屋里每天给你递进去一碗饭一碗水也是赡养,只是我们真的要走到那一步?如果真的出现了后面一种情况你是否心甘情愿?例子有些极端,但我们的生活中比比皆是。
儿媳孝敬公婆,女婿孝敬岳夫岳母,相互的,有因有果,有人会说我做月子,婆婆对我不好,又不给带孩子,就不孝顺她。这也是话中话,气头上,但放在体面上是不好的,作为女儿也不是不可以带爸妈来住,也不是下定义不可以,也不是不孝顺亲爸妈,但别忘了还有你亲哥亲弟及嫂弟媳妇就呢,你嫁来了就是这家的福星喜星,不可为败门星,想想作为女儿你哥弟那边娶媳妇一样一样的也定福星喜星,这就是本份,本份做对了,那么你一家子和谐相处,你哥家一样和谐相处不是很好吗!但如今独生子女另外去论,我说的弟兄子妹几个的,独生子女包括我家孩子上孝双方父母那是必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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