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掘选树一批表现杰出、具有标杆和榜样作用的优秀典型,激励广大青年积极向上、拼搏进取,形成学习先进、追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一)年龄18-45周岁(1974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间出生)的洪泽籍或在洪泽工作创业就业满1年的非洪泽籍青年;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坚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 (三)勤于学习、善于创新、勇于开拓,为洪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特别是在急难险重、基层一线、现代化湖滨生态旅游新城建设等岗位取得骄人成绩; (四)品德高尚、甘于奉献,热心家乡公益事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评选办法与步骤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层层推选,体现出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具体步骤为: (一)组织发动(3月10日-3月18日)。 1.组织推荐。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需经单位党委(组、支部)研究确定后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需在本单位内部公示。 2.社会推荐。各行业系统、单位及社会人士可直接向组委会推荐候选人,鼓励社会知名人士、往届“十杰”进行推荐。鼓励个人自荐。 组委会根据推报情况,合理分配名额,重点向急难险重、基层一线倾斜。 (二)初评(3月20日-3月28日)。组委会办公室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组织初评,考虑地区、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确定20名候选人提名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三)复评(3月28日-4月10日)。得分列前10名的候选人由区委、区政府授予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对后10名候选人由文明办、人才办、团区委授予“洪泽区青年人才标兵”荣誉称号。
实施要求 各推荐单位及个人将推荐表如下图、事迹简介如下图、事迹详细材料如下图、照片(二寸白底证件照,500K以上)等电子材料,于3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jshzgqt@163.com,并在邮件的主题栏中注明:×××同志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在需要时再报送。如需下载表格请点击附件下载。
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表
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简介
第三届“洪泽区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事迹详细材料 联系方式 联系人: 洪泽团区委 徐尧 联系电话:87222716 联系邮箱:jshzgqt@163.com 来源:青春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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