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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1-10 13: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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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江苏省淮安市 电信
在自家院内搭建,既没占用公共用地,又没影响市容,是否属于违建。近日,区城管局执法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制止了一起院内违建行为。
11月5日,路面巡查人员发现,益寿路一户院内正在私自建设彩钢棚,欲搭建10多平方米隔间用于后期对外经营使用。执法队员根据调查情况,当场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并告知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户主情绪激动,表示在自家院内不影响任何人,不需要办理规划审批。为更好化解矛盾,执法人员现场向其讲解《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规定明确要求所有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城市规划区内实施任何建设行为,都应当依法向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所批准的内容进行建设,否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如停工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以及建设工程造价相应比例罚款等。最后在执法人员耐心的说服教育下,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立即对违章建设自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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